我院被确定为2011年度“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立项建设院校
发表日期:2014-06-30

根据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财政厅《关于实施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意见》(川教[2010]4号)和《关于做好2011年度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川教函[2011]151号),我院被正式确定为2011年度“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立项建设院校。

    我院于2007年启动“创建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”工作,并成立领导组和相关工作机构。在省教育厅和市委、市政府的领导下,学院“创示”工作得到了市教育局、财政局等市级部门的指导和泸州老窖集团公司、四川郎酒集团公司、泸州机械工业集中发展区等企业和园区的支持,为学院的成功立项提供了坚强后盾。学院党委、行政精心部署“创示”工作,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根本,以专业建设为龙头,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;通过重点专业建设带动相关专业群建设,深化示范建设理念,夯实内涵建设基础,提高内涵建设质量,彰显办学特色。我院在创建示范院校过程中稳步提升综合办学水平,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。以争创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为契机,努力将泸州职业技术学院办成全省一流、全国知名的高职学院,为四川乃至全国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创新人才。
    经过四年多的不懈努力,我院创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,走出一条自己的发展之路,实现跨越式发展,取得一批标志性成果。2011年5月13日顺利通过了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专家组的预审考察,6月10日时任市委书记朱以庄亲自率队赴成都参加省教育厅、省财政厅组织的项目评审答辩会,并顺利通过答辩。经过专家组评审,我院被确定为2011年度“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”4所立项建设院校之一。
    我院将抓住示范建设契机,通过三年建设,把学院建成人才培养模式先进、专业优势与色鲜明、人才培养质量高、社会服务能力强,有效支撑泸州白酒、机械制造和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、服务川滇黔渝结合部经济社会发展、引领带动区域内职业院校整体发展的“省内一流、国内知名”的省级示范性高职学院。